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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成效初显
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成效初显
时间:2021-07-29    来源:粮油市场报

7月28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进展成效、《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以及推动粮食流通依法治理等情况。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局长钟海涛表示,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各地粮食和储备部门加强领导、深入动员、强化考核、严厉处罚,推动执法行动强势开局,涉粮重点问题线索得到快速处置,粮食法规制度权威初步显现。

据统计,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查处违法违规问题30个,给予警告以上行政处罚30例。其中,警告20例;罚款3例,罚款金额21万元;警告并处罚款7例,罚款金额59.3万元。目前,各地正对发现的有关重点问题线索进行查处。

“特别是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等地粮食和储备部门敢于较真碰硬,严肃查处了拖欠售粮款、未按照规定使用仓储设施等一批涉粮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钟海涛表示,下步,将加强督促指导、加强队伍培训、加强信息报送,继续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印发了《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该办法进一步健全了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制度体系。办法重点规定了粮食储备企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在开展粮食储备管理过程中履职尽责不到位而应当予以问责情形。

“同时,办法还对问责线索调查、问责方式与实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钟海涛介绍,通过制定并严格执行问责办法,将进一步督促粮食储备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储备管理和监督职责,坚决守住管好“大国粮仓”。

今年以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推动粮食流通依法治理取得新成效。

钟海涛表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充分发挥12325监管热线的“前哨”作用,严把案件审核标准,上半年受理有效投诉举报260件,受理案件较去年同期增加165%。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相关单位和垂直管理局积极查办案件线索,帮助兑现拖欠农民售粮款约2017万元,协调出库粮食约8.5万吨。

当前,正值夏粮收购高峰期,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强化动员部署、加强督导检查、认真核查案件,严格落实国家收储政策,确保夏季粮油收购工作顺利进行。6月中下旬,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派出3个督导工作组,6个小麦主产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共组成30多个督导组,深入收购现场,现场了解夏粮生产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督导结果显示,今年主产区夏粮收购工作平稳有序,夏粮收购呈现“仓容足、价格高、市场活跃”等特点,相关收储企业能够认真履行主体职责,未发现严重违反国家粮食收储政策、严重侵害国家和农民利益的问题。”钟海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