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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地方储备粮油小麦竞价采购交易公告(省储备公司)
5月17日地方储备粮油小麦竞价采购交易公告(省储备公司)
时间:2021-05-14    

受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采取电子竞价交易的方式采购湖北省地方储备小麦(省级)。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信息

交易时间:2020年5月17日10:20

品种数量:2021年产三级小麦11000吨

交货地点: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公司12号仓4100吨(武汉市大桥新区环岭路19号)、黄冈公司18号仓1900吨(黄冈市团风县马曹庙镇峨眉大道76号)、咸宁公司10号仓5000吨(咸宁市咸安区车站路162号)。

交易方式:参加网上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网址http://www.grainmarket.com.cn,选择“湖北市场”进入 “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专场”交易。

质量要求:详见《交易清单》。

二、交易资格

  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信誉良好的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会员。严格按照《湖北省地方储备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本《交易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采购价格

成交价格:起拍价实行最高限价,向下竞价幅度5元/吨,成交价格为散装小麦到库价。

入库均价:供货企业交货期内,采购库点非招标收购相同品种、相同质量的小麦实际入库加权均价。

结算价格:交易双方用于结算货款的价格。当入库均价与成交价格相比(下同),涨跌幅在60元/吨(含)以内时,双方结算价格为成交价格;当涨幅超过60元/吨(不含)时,双方结算价格为采购库点入库均价减60元/吨;当跌幅超过60元/吨(不含)时,双方结算价格为采购库点入库均价加60元/吨。

四、保证金及交割结算

卖方须在交易前将保证金11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存入本中心指定银行帐户。保证金不冲抵货款,待买卖双方提交验收确认单后,退还卖方保证金。

缴款期、履约期自合同成交之日起45天内完成。

资金结算实行线下分批结算,采购方在收到供货方送来的粮食,经质量检验合格和数量核定后,以200吨为结算批次按照成交价格进行货款支付。合同履约完毕时,双方以最终确定的结算价格进行清算。

中国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

帐号:567757550111

大额支付行号:104521003326

农发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帐号:20342999900100000159471

五、验收要求

数量以采购库点地磅称重数为准,质量由采购库点工作人员现场检验验收。水分以国标12.5%为基数,每超0.5%扣量1%,超过14.5%不予收购;杂质总量整理至1.0%以下,不合格杂质随车带走。质量、数量若有异议,可申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复检,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六、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 027-87840237

采购方:杜欲晓   手机:13807167430

附件:采购交易清单

     

 

   

                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0年5月14日